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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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14:47:49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23号)和《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2873889、2873880  传真:0351—2673046

网址:www.sxpolice.org

E-mail:sxjyzsb@126.com

二、基本原则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单独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命题与考务、资格审查、录取、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组、保卫和纪检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共招收2个专业2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序号

专业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1

法律事务

3年

150

4600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50

4000



合计


200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山西省内已履行2020年山西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参加高中会考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均在C级(含C级)以上;中职生毕业考试各科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山西省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同时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报考我院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女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体重均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

六、报名方法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于5月20日至22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填报志愿。

(二)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待定(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疫情适时公布时间确定)

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14位)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2、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专业志愿,并登录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网站(www.sxpolice.org),从“招生就业”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和《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成绩登记表》(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填写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填写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毕业考试成绩,并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相片、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相关材料,到学院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山西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成绩登记表》;

(3)考生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材料后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选拔方式

(一)选拔办法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以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的方式进行,具有实践经历人员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毕业学校毕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没有成绩者不能报考我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文化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四科成绩总和÷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毕业成绩计分值,成绩以考试得分与卷面总分比值记入(≥0.9计90分,≥0.8并<0.9计80分,≥0.7并<0.8计70分,<0.7计60分);文化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四科成绩总和÷4。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

(1)面试:百分制测评

(2)体能测试:低于合格标准者不予录取

(3)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命题和组织实施

1、命题: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

职业技能(面试)依据相应专业学生特点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1)、思想意识、法律观念;(2)、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3)、专业兴趣、职业取向;(4)、心理素质、个人特长等。

2、体能测试

(1)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级蛙跳3项内容;

(2)测评方式:实行现场测评方式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3)注意事项: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待定(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疫情适时公布时间确定)

考试地点: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四)成绩核定

成绩确定: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取总成绩。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中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如仍有排名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二)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经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预录取考生名单。

(三)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核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招生录取库。

(六)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九、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体格检查和考核进行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2873781    举报信箱: 设在综合楼

(二)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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