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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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15:31:51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网址:http://59.49.100.50:20202/ddzs/index.php?login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履行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政审,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身体要求的规定。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5月20日8:00—5月22日18:00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同时登录我院校园网(http://www.sxgcxy.cn)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

  受疫情影响确认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及我院官网(http://www.sxgcxy.cn)或“山西工院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sxgyzsjyfw),确认时间确定后,在以上平台发布。 确认地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5月20日8:00—5月22日18:00内凭本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报名,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和两个专业志愿,文理科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栏内填“是”。
  2、本人登录学院校园网(http://www.sxgcxy.cn)报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高中毕业生须填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填写毕业考试成绩)。
  3、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高中毕业生须填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填写毕业考试成绩,并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政审、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5)高考报名数码照片3张(《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考生号)。
  4、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的同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素质考核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生源学校毕业成绩。职业技能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二)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sxkszx.cn)及我院官网(http://www.sxgcxy.cn)或“山西工院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sxgyzsjyfw),考试时间确定后,在以上平台发布)。

 (三)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考核成绩×30%+职业技能成绩×70%+有关加分。
  2、文化素质考核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总分(百分制)=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生源学校毕业成绩(按百分制计),如成绩以优、良、中、合格表示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总分(百分制)=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
  3、职业技能成绩按实际成绩计分值。
  4、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四、获奖保送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由教育部等部委组织)或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由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考生,其报考专业与中职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保送入学。考生须填写《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保送生审批表》,由所在中职学校签注意见,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连同相关获奖证明一并提交我院审核。保送生须按普通考生报考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五、扶贫专项计划

  对我院对口帮扶学校隰县职业中学、壶关职业中学和驻村扶贫点方山县圪洞镇、壶关县百尺镇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全部予以录取。

六、录取

  (一)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录取;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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