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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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6:07:18

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不断改进招生考试制度,推动学院招生改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系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地处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40余名,其中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9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63人,讲师、工程师163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5000人,共开设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22个专业(含专业方向)。

学院坚持“内涵发展,特色鲜明,保障有力,精品学院”的办学理念,依托辽宁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品牌优势,不断拓展和深化由校企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办学模式。辽宁省住建厅主管副厅长亲自担任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主任,厅业务处室领导参与校企合作委员会工作,学院先后与亚泰集团、辽宁建工集团、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尊重、信任、平等、互助的“伙伴式”校企合作关系,在省内外建立百余个紧密型教学实习基地,聘请百余位省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客座教授。行业指导和校企双向参与为成功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第一阶段)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

(元/年)

1

建筑设计

540101

高中/中职

3

4800

2

建筑室内设计

540104

高中/中职

3

5000

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高中/中职

3

5000

4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高中/中职

3

5000

5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540304

高中/中职

3

5000

6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540303

高中/中职

3

5000

7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高中/中职

3

5000

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600202

高中/中职

3

5000

9

市政工程技术

540601

高中/中职

3

5000

10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高中/中职

3

5000

1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540701

高中/中职

3

4800

12

建设工程管理

540501

高中/中职

3

5000

13

工程造价

540502

高中/中职

3

5000

14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540504

高中/中职

3

5000

15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540403

高中/中职

3

5000

16

给排水工程技术

540603

高中/中职

3

5000

17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540402

高中/中职

3

5000

18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40404

高中/中职

3

5000


2020年单独招生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一阶段)

1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中职

3

5000

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资审、确认、缴费与报到

(一)招生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入校后,将统一组织体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第一阶段:5月10日至6月16日 16:00

            第二阶段:7月30日至9月20日 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lncjxy.com(单招报名入口)

(三)资格审查

        考生于6月20日—22日(第一阶段)、9月24日—9月26日(第二阶段)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费标准、方式及网上确认

     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缴费详细说明见学院网站具体说明。

         缴费时间:第一阶段:5月10日至6月16日 16:00

                        第一阶段:7月30日至9月20日 16:00

     2、根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生在校学习和实际住宿的时间长短按月退还学费、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

     3、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方式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

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第一阶段:高中生及报考单招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合计:300分。中职生考试科

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测试50分,合计:300分。

2、第二阶段:高中生及报考单招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合计:300分。中职生考试科

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测试50分,合计:300分

(三)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2020年6月22日  

第二阶段:2020年9月26日 

(四)考试地点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五)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高中、中职毕业生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生志愿表中设置1个专业志愿。

六、录取办法

(一)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三)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七、录取审核

(一)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第一阶段考试:6月27日前,第二阶段考试:9月30日前,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第一阶段考试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已被普通高考、中

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第二阶段的单招考试和录取。

八、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单招招生宣传工作将以线上宣传为主,如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线下宣传。线上宣传: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的微信朋友圈和

直播平台等形式宣传学院的办学成果、专业特色、单招政策等,另通过社会媒体:电视、报纸等媒介宣传。线下宣传:目前情况下,主要将以把招生宣传材料邮寄到生源

学校,由生源学校发放给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的形式进行。

九、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为保障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我院将结合国家、省、市防疫工作要求以及我院防控新冠疫情工作预案制定

如下防控措施。(具体疫情防控方案详见附件二)

(一)预防措施

    1、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必要进校人员配戴口罩以间隔1米以上距离排队扫描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陪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疫情期间举行的各类招生类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人数为30人一个考场。

    3、考前由后勤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将所有考场窗户全部打开,确保通风。在考前和每一考试场次结束后,对考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4、由后勤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在考试现场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

    5、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消毒液,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可以使用。

    6、准备备用隔离考场,预防突发情况。

    7、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控制措施

    1、在测量体温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当事人需提供就诊病历,如属于普通病因,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考

场参加考试,如不能提供病历,则不得入内。

    2、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则由专

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考场,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主考部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将情况向上级考试管

理部门汇报,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

3、考试全部结束后,要对整个考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试申诉与成绩复核:024-86609918   024-86609919    

考试、录取举报:024-88797836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

时     间

工作内容

5月10日—6月16日

(截止16:00)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6月17日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6月18日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月20日—6月22日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

6月22日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6月24日9:00—12:00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6月25日12:00前

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6月25日(14:00开通查询系统)

考生查询预录取结果

6月27日前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二阶段)

时     间

工作内容

7月30日—9月20日

(截止16:00)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9月23日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9月24日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9月24日—9月26日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

9月26日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9月28日9:00—12:00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9月29日12:00前

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9月29日(14:00开通查询系统)

考生查询预录取结果

9月30日前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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