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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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10:06:44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1.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兼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王正东  周  铭

副组长:学院**班子成员、副院级领导

组  员:学院各分院(系)、部、中心、处室党政一把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试题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批卷及登录成绩。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宣传网络组(责任部门:**工作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监查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学院供电、通讯、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准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单招考试提前一天对校内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8)医疗防疫保障组(责任部门:医疗护理分院、卫生所)

在单招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具体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准备有经验的医护人员,处理考试当天的突发疫情。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详见附件3。

二、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符合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及中职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语种

学制

学费(元/人、年)

备注

1

620201

护理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2

620202

助产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3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000

师范类

4

670103K

小学教育(师范类)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000

师范类

5

540502

工程造价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500


6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7

630304

会计信息管理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500


8

630302

会计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500


9

630903

物流管理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500


1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1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2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500


13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4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5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色盲、色弱考生禁报

16

570203

石油化工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7

520402

油气开采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8

520403

油气储运技术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5000


19

640101

旅游管理

高中及中职生

英语

3

4500


20

620201

护理

中职生

英语

3

5000


21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中职生

英语

3

4000

师范类

22

630302

会计

中职生

英语

3

4500


23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职生

英语

3

5000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3.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收费

1.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http://www.pjvtc.edu.cn,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流程进行报名。

第一步:注册。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并填报志愿。普通高考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第一志愿1个,有序参考志愿2个以及是否服从调剂,确定后进行保存。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一个唯一志愿,确定后进行保存。注册成功,并进行网上缴纳120元考试费,注册后请记住密码。

第二步:登录。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陆,核对个人信息及志愿填报是否正确。如登录密码忘记,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费时间:

参加第一阶段6月22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5月16日-2020年6月16日。

参加第二阶段9月26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20。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2020年6月17日-6月18日(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为2020年9月21日-9月22日)。

3.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9日-6月22日(第二阶段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9月26日)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健康承诺书涉及考前21日内的体温情况、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考生打印后填写,由本人及家长签字。考前由学院统一收回存档。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参见附件1)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普通高考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普通高考单招考试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考试科目

考试

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6月22日

9:00-11:00或14:30-16:30(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校本部

注:普通高考考生单招考试具体时间最终以报名人数决定。详见附件3。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试日程安排(第一阶段)

考试科目

考试

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6月22日

9:00-11:00

校本部

职业技能考试

笔试

6月22日

11:30-12:30

校本部

 

说明:当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9月26日(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日程安排同上。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单招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考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2020年6月24日-6月25日在我院官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6月27日前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第二阶段公布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上报备案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

说明:凡被我院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及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2020年6月23日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复核方式为校本部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试卷查询;6月24日-6月25日公布录取结果。(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9月28日-29日)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及退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详见2020年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人、年。

退费说明: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按月退住宿费和学费。

九、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427-2936016

十、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以线上宣传为主,同时寄送招生宣传材料。如疫情防控条件允许,适当开展线下宣传。

十一、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组织体检或经参加高考、中职升学体检。

十二、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124000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

     

工作内容

5月16日—6月16日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6月17日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6月18日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月19日—6月22日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6月22日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6月23日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6月24日-6月25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6月27日前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第二阶段)

     

工作内容

8月1日—9月20日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9月21日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9月22日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9月23日—9月26日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9月26日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9月27日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述

9月28日-9月29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9月30日前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附件: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预案》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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