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安排

考试安排 (以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1.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内容
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100分,两部分分值各占 50%,分值均为 100 分。
(2)考试形式
①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学业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采用网上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兼顾测试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基本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