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一、复核范围
仅限有无漏评或各题有无漏统分以及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等的掌握。
二、复核程序及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方法、电子邮箱地址和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拍摄高清照片(①书面复核申请的照片;②考生手持身份证、书面复核申请的半身照片),在成绩复核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学院邮箱zs66772233@163.com,邮件发送后务必在规定成绩复核时间内拨打电话0531-66773226进行邮件查收确认。由山东职业学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说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考生本人电子邮箱。
三、考生成绩复核时间
6月9日-6月10日,每天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