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划与报名
第十三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 60 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 | 层次 | 备注 |
外语 | 商务英语 | 30 | 不限 | 本科 |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
工商 管理 | 工商管理(创业管理) | 30 | 不限 | 本科 |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5月27日9:00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报名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D等及以上。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低于B等,满足报考专业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二)专业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创业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达到20分(含)以上(折算方法详见本章程第二十条)。
2.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为B等(含)以上。
注:学业水平考试及专项条件以报名截止日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最终成绩为准。报考考生学考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提供为准,考生无需提供单项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hufe-zj.edu.cn),点击“三位一体招生”进入报名系统并根据提示办理报名手续。
2.材料准备:
(1)加盖所在中学印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2)加盖所在中学印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页);
(4)《考生诚信承诺书》(进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3.材料上传:
将书面材料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网报名系统的对应模块。
第十七条 书面评审:
1.2020年5月28日至6月14日,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其余不计分)×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10%]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4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2.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及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第十八条 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2.缴费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24日
3.缴费方式:
(1)学院微信公众号
关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微信公众号,点“财浙圈子”,选“学费缴纳”,输入身份证号,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缴费,可选微信、支付宝等方式。
(2)手机银行缴费:
下载建行手机银行----到建设银行柜面签约手机银行----登录手机银行----悦享生活----学杂费----选择缴费地区(浙江省金华市)----选择缴费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输入身份证号,核对确认姓名、金额无误后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