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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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13:16: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范围

测试组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

15

不提科目要求

A类

小学教育(师范)

60

不提科目要求

学前教育(师范)

60

不提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5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B类

科学教育(师范)

20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英语(师范)

20

不提科目要求

C类

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各测试组类不得兼报,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有志于从事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科学教育、英语等专业的师范教育工作。

(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五)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报考条件且符合以下5项专项条件之一的,直接获得所报测试组类的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的人数比例。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原名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国家级)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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