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高质量完成2020年专升本扩招任务,现就做好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全省2020年招收专升本的普通高校36所(以下简称“招生高校”):江西农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南昌师范学院、萍乡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工程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南昌职业大学、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总计3万名。各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0〕8号)执行。
三、报名
(一)发布简章
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科学制定2020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包括文理类、艺术体育类、外语类)以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考试时间及科目、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各类别录取原则以及学制、学费等内容。一经发布,不得更改。
(二)招生对象
1.凡经统招入学的我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2020年6月22日17:00,逾期不予以办理。
报名方式:改变以往由学校推荐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报招生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四)资格审查
各招生高校负责按照本校招生简章及教育部有关招生数据上报要求,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考生网报基本信息有误的予以审核修改;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资格网上初审时间为6月18-23日。
各招生高校在发放准考证时,须仔细审核考生有效身份证等有关报考材料,收取考生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省教育厅将对高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缴费
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生高校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时间统一为:2020年7月4日。其中,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考专业基础课。
考试科目分为英语和两门专业基础科目。英语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英语科目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15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行命题、制卷,原则上每科卷面满分150分。
(二)考点考场
考点设在各招生高校本校区,全省共设36个考点。考场原则上应是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且尽量安排在单独楼栋,便于封闭管理。每个考场30名考生。
(三)准考证编排发放
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统一准考证号编排规则自行编排准考证,于7月2-3日发放给考生。
五、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英语科目评卷,并及时将英语科目成绩通报给招生高校。招生高校负责专业基础科目的评卷、统分。
招生高校负责合成考生总成绩(英语科目+专业基础科目),于7月14日前通过学校官网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招生高校须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和复核程序,涉及英语科目的成绩复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高校告知考生;其余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和告知考生,成绩复核应在7月20日前完成。
六、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外语类、文理类、艺术体育类三类公布(专项计划单独划定)。
(二)招生高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其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录取要求择优进行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招生高校须在专升本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负责审核,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其他考生相同。
各专项考生报考条件为:①退役士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②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各招生高校按照录取工作要求,于7月24日前开始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一周,已录取满额招生高校于8月1日前将《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附件2)《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录取新生名册》(附件3)(随同Word电子版)等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调剂录取。8月2日,缺额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计划数。8月5日9:00-17:00,未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专业。
调剂复试录取由各缺额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招生高校应当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高校相关调剂工作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报考“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如未被报考院校录取,同步进行调剂。
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缺额招生高校按照调剂录取工作要求,于8月15日前开始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一周。并于8月2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七、数据报送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附件4),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照片、成绩、录取数据,核对校验,确保报名数据准确无误,考生电子照片格式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考生录取库须于2020年8月30日前上报,并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超过时限后不能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高校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数据平台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791-86765367、0791-86392177。考务及录取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791-86765360。
八、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统筹推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成好2020年专升本扩招任务,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1.各招生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计划数在1000人以上的要主要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制定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考、评卷、统分、成绩发布、录取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无遗漏的工作方案,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招生高校要召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科学制定考试方案,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又要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和公平,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发布。
3.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各招生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要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增设一名副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细化完善考试组织、监督管理机制等,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稳妥组织考试,严格考务管理,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和组织管理两手抓两不误。
(三)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招生高校要会同属地卫健、疾控机构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加强对考试防疫工作的指导,确保科学精准防疫。
1.做好前期防疫准备工作。招生高校要成立防疫工作小组,制定防疫工作方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防疫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应提前一天对校内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招生高校要强化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统分等考务工作人员和场所的防疫管理。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应提前14天开始进行身体状况监测,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招生高校应科学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考生个人防护注意事项或考生个人防护须知,参加考试须接受体温检测、身份验证等要求。招生高校须告知考点具体路线,发送个人防护细则,指导考生做好往返路途的个人防疫。
4.做好各环节防护措施。招生高校要根据属地防疫工作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好考点现场接待方案。考试场所实行闭环管理,扩大警戒范围、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流量,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场、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对体温异常考生登记后立即送防疫工作小组处置,对临时观察后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安排在专用考场考试。
5.完善应急处置。各招生高校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考生来源情况,在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科学制定具体防疫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重点做好考试类疫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考试期间考务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并送防疫工作组诊断就医。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安排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
各高校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舒缓考生焦虑紧张情绪,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阅。
各高校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服务保障,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指导和关爱,积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物质支持。
(五)严肃考风考纪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考后,要切实加强答卷的保密保管,规范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核并及时回复考生。
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专升本考试辅导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其他
(一)招生高校须按照报考人数30元/人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上缴英语科目命题、制卷、评卷费。
(二)准考证号编排规则,英语科目试卷申报、领取和答题卡送交等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2021年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另行制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