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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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10:56:13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49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办事机构,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总计划由江苏省教育厅、分省总计划由各省教育厅核准。在校生教学培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后面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

当投档分相同时:

文理类专业:理科比较数学,文科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比较数学,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五章 其他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苏价费[2014]136号)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 

奖、助、贷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人.年。

4.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5.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 6.高分奖励: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分考生入学奖励办法》,对成绩排在我校前1%的考生进行高分奖励。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第六章 附则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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