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高中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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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09:17:18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高中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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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批准、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级幼儿教师培训基地

吉林省、长春市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对象

 科类

 学制

 学费

 学历
层次

 1

学前教育

应届
高考生

文史类

理工类

 
 
三年
 
 
 

3300元/年

大专

 2

特殊教育

 3

早期教育

 4

小学教育

 5

音乐教育

 6

美术教育

 7

美术

 艺术类

 5100元/年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考生需参加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执行。

3.鉴于教育类专业的职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1)身高标准: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身体残疾、无精神病史、传染病史及慢性病史。

(3)无色盲或色弱;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五音齐全、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就业优势

我校毕业生凭借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职业意识好等优势在同类学校竞争中脱颖而出,得到了社会用工单位的普遍欢迎。目前学校与北京红黄蓝教育集团等幼教龙头企业签订校企战略合作协议,与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幼儿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长春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等省内外300余家就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搭建了广阔的就业平台。

多年来,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并呈现供不应求的良好态势。现学校毕业生已遍布全国19个省、自治区的51座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可谓桃李满天下。  

同时,学生毕业时也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一)入学前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计划招生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和预科生

贷款标准: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省内部分特困全日制本专科高校录取的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入学时—绿色通道政策

资助对象: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三)入学后可申请的资助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我校分为三档:第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第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第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分学期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

其    他: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8000元

4.校园地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公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温馨提示:贷款政策内容同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优先考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服义务兵役、招收为试管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通过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资助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6.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的吉林省普通高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

资助标准: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

7.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我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等。

9.长春地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在扶贫攻坚期间,大学段就读我校的长春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以到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资助,每生每年5000元,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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