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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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09:07:25

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一所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学校目前占地近1500亩,开设有12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200多人。

我校连续2次被授予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被授予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等;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被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200所)。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53000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招生人数

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8000人。我校统考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核定标准收费。

三、录取规则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出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二)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三)普通高考理工类和文史类考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出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报读酒店管理专业(专业代码:640105H)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630502H)的考生,必须达到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由学校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解释。)。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四)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者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原始分之和低于125分(不含12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①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②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③如出现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④如出现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将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⑤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十专业的考生除外)。

 4.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6月15日前提交残疾证、户口本、承诺书至邮箱:yszs_2020@163.com,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五)对口招生录取规则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200分(不含2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①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其中2+3计划单列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必须与2018年中职学校备案专业一致,否则不录取 第一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②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联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③如出现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6月15日前提交残疾证、户口本、承诺书至邮箱:yszs_2020@163.com,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六)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生入学

 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注册。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5天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部分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及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学校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3.学校设立有完善的奖学金专项制度,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旨在嘉奖优秀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报读我校,表彰优秀在校学生等,标准及金额详见学校奖学金专项制度。

 4.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政策可咨询各地市残联。

六、学生就业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名列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前茅,就业质量不断提升,2001年~2019年连续十九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七、其他

 (一)2020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0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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