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能源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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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09:40:16

银川能源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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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及报到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本校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参加考试所应达到的最低总分(面试分+笔试分)分数标准,即最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 二专业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5、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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