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大学关于强基计划录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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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5:12:42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重庆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分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及录取考生名单

参加测试的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查询测试成绩。各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公示如下:

省份

录取最低综合成绩

省份

录取最低综合成绩

安徽

647.6

江苏

614.2

北京

625.9

江西

614.5

福建

628.7

辽宁

634.0

甘肃

588.7

内蒙古

621.9

广东

621.5

山东

631.7

广西

617.3

山西

624.3

贵州

618.0

陕西

608.5

河北

650.2

四川

641.7

河南

647.9

天津

654.6(高考成绩656)

黑龙江

614.8

新疆

597.6

湖北

631.4

云南

630.7

湖南

622.3

浙江

647.5

吉林

618.7

重庆

625.2


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者,请于8月6日17:00前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电子邮箱:zhaosheng@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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