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57个,其中34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4个大类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1个。大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招生大类 | 大类所含专业 |
1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2 | 水利类 | 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3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
4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
5 | 建筑类 | 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 |
6 | 电子信息类 |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8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
9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10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翻译 |
11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12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
13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 |
14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