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普通类专业,高职专科批设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科类分别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其他类除外)。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升入对应普通高校,不设志愿。
(四)填报要求
1.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的考生须根据自己参考的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类严格遵循对应关系报考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即考生填报专业(包括本科、专科层次专业)须与报考类别相同,不能跨类选择填报。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招生院校志愿。
2.考生根据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职业规划的指导,积极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和咨询。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