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103号)要求,2020年我院将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20年辽宁省高职扩招补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等群体。
2、已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报名)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0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生(A类)、中职生(B类)。
(二)符合2020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C类)、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E类)。
(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4-173cm;男生:174-183cm;(以专业体检测量净身高为准,请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报考)。
2、由于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对空中乘务员岗位年龄有要求,建议欲从事此岗位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其他岗位没有年龄要求。
3、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5、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8、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语种慎报。
注: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参加并通过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报考空乘专业,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招生计划
四、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主教学楼303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qg.com.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9月11日—9月20日。
(二)志愿结构
志愿表中设四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三)资格审核
辽宁省有关部门将于9月1日—10日对高职扩招补报名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退役军人实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学籍、下岗失业员工、农民工和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身份。考生于规定时间可到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进行资审结果查询,合格的考生可申报我校。高职扩招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可于9月11日至12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上进行查询。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我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9月21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qg.com.cn)。
考生请于9月21日—9月23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
(四)缴费
报名我校高职扩招所有类别的考生,报考时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自己打印准考证。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请于 9月25日 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打印并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见附件。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A类)和中职生毕业生(B类)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1)、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00分,总计满分400分。
(2)、面试: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高中毕业生(A类)需参加面试,面试满分300分。
说明: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退役军人(C类)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E类):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三)说明
1.数学、语文、英语三门课程考试内容在辽宁省2020年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
2.面试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见我校校园网专业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
(四)成绩公布,查询及复核时间
六、录取办法及原则
在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A类)和中职毕业生(B类)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1、空中乘务专业: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录取,若面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笔试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其他专业: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笔试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招收退役军人(C类)录取办法:
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者,进行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三)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 (E类)录取办法:
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成绩相同者,进行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七、录取审核
(一)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将已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情况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十一、考生咨询、申诉及举报电话
招生就业处:0411-66864822
学院纪委:0411-66864802
十二、疫情防控预案
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 0411-66864899 0411-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QQ咨询群:332664120
网 址:http://www.lnq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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