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及四川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类型
1.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层次:专科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招生代码:5141
5.就读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
二、报名条件及方式
1.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符合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籍(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退役军人须选择退役是否满一年及是否选择自主择业。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下列几类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学籍资格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考生所报专业,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身高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建议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4.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省统一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04日,志愿设置:1所学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报名考试须缴报名考试费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为130元/生;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08日至11月11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外省籍考生须到出具劳动合同证明的公司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1.考试形式
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笔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满分350分。
2.考试内容
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满足职业技术技能学习最基本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字表达能力、计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面试+专业基础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100分,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职业取向、职业适应能力等;专业基础技能测试100分,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基础技能。
3.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
四、招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划定控制线,分专业划定录取线,择优录取,低于控制线不予录取。
2)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若出现不同类或同类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情况时,是否进行计划调整,将按省招委、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必须全部参加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才有资格参与录取。
2.免试生录取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提出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省教育厅、省考试院资格审查、我校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3.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进程安排
1.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
2.资格审核:2020年11月05日—11月07日12:00,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高素质农民、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身份;企业员工凭企业同意参加的证明直接报名。
3.现场确认:考生应在 2020年11月08日至11月12日17:00内,到报名时选择的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4. 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12:00前,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和考生信息。
5.2020年11月27日 8:30-17:00,考生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报到。报到时,考生须完成以下程序:1)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2) 核发准考证、3)签订考试、录取承诺书、4)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复印件、5)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供免试申请材料。
6. 2020年11月28日 9:00-17:00 ,进行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7.2020年12月05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8.2020年12月06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各类录取控制线、各专业录取线。
9.2020年12月06日至12月10日,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10.2020年12月10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11.录取新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准备好新生入学资料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及学习形式
1.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的学员基本学制为 3年,按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教学,最短修业年限为 3年,最长为 6年,录取后考生有转专业需求,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当年该类人员招生专业中进行转专业。
2.学习形式:采取脱产全日制教学、半工半读半脱产(每学期在学校集中学习一个半月)教学两种方式。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录取后确认最终学习方式。
3.学生管理: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系列相关规定进行。
4.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违规处理
1.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2.凡在招生测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障及工作原则
1.组织保障:
1)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3)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实施监督。
2.工作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九、其它须知
1.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奖助贷补免措施: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
3.新生体检: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若身体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换录。
5.考生按当地疾控中心要求,来校考试前做好健康检测,报到考试时出示健康码,测体温,佩带口罩。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按照学校所在地疾控中心要求执行。
6.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本章程未尽事宜见学校招生网。所有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8.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负责解释。
十、联系部门及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87843209、87846405(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87843483
咨询QQ:458072049、453088415
学校招生网:http://zs.cd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