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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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17:49:29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 门印发《四川省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 函〔2020〕478 号),以及《四川省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 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 号)等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 

四、办学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校 

六、报考对象 

(一)已参加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 审核合格的考生。 

包括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 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 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人员和基 层农技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 2020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 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 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不得跨类别报考。 

2、首饰设计与工艺及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考 生。 (四)报名办法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 年 11 月 28 日 

地点: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 路四段 399 号)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 

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笔试)150 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 试+专业技能测试)200 分,满分 350 分。 

2、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内容主要为,满足职业技术技能 学习最基本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字表达能力、计算能力、逻辑思 维能力等。

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面试+专业基础技能测试”,考核学生 的专业兴趣、职业取向、职业适应能力、所报专业的基础技能等。 

3、请考生于 11 月 17 日至 11 月 20 日 12:00 前登录学校招 生网站(http://zsw.svcci.cn/),查询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等相关要求, 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考。 

(三)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 11 月 27 日当天 17:00 前持本人居民身 份证原件到考试地点打印准考证,并于当日下午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八、成绩查询 

2020 年 12 月 5 日,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sv cci.cn/)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我校 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九、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且必须参加职业基础能 力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考生由职业基础能力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4、学校对考生成绩总分排序,按照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和 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次按照职业基础能力综 合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先后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

6、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 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7、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 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 5 天,接受社会监 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9、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 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或按要求发送资料到 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到 校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10、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 弃录取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11、免试特殊招生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 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校审核 通过,可由学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 本次报名,并在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前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 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 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 定取消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 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逾期不再受理) 

十、新生入学 

1、录取新生于 2021 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 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 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 定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学校负责。 学校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 新生的身体健康检查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 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4、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 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 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5、就读地址: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学 生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 制(规定学制 3年,最长修业期 6年),原则上单独编班开展教学, 实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集中讲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 式。考核内容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侧 重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操作的培养。教学 要求总学分 140 学分,总学时不低于 2500 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酒店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两个专业学费均为:3700 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学费均 为:6000 元/年。住宿费为:1000 元/年/人。其他服务性收费和 代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41 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此次专项招生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 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 专项招生同类别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 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 究其责任。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 遇,合格毕业生颁布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文凭。 (三)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 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 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四)考生参加高职扩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 399 号 

(三)咨询电话:028-85766716 85769752 64551517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5767736 

(五)学校网址:www.svcc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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