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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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1 11:33:48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六、报考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下列考生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报名办法

(一)填报志愿: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0月28日—11月4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报名系统,选择填报院校:5154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志愿设置:

本次招生共设置两个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类;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类。退役军人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招生专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只能填报面向本类别招生专业。符合以上两类招收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关类别填报。两个类别各设置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修改本人志愿填报信息。

(三)网上缴费:

完成志愿填报后,请于11月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报名费缴费,报名费130元/人。未缴费考生其报名无效。

(四)公布考试名单:11月19日—22日12:00前,我院招生在线将公布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考试安排,通过审核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五)免试生现场确认:

申请免试考生须于11月22日17:00前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考试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不具备免试资格。

八、入学考试办法

本次扩招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50分。
(一)考试形式:面试+笔试
(二)考试地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马家田校区
(三)考试时间:
1.笔试(满分200分):2020年11月28日9:00-10:00,共60分钟。
2.面试(满分150分):2020年11月28日10:30开始。
(四)考试内容:笔试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职业与心理等。

九、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12月1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cemi.com)查询本人成绩。

十、录取规则

(一)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类制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所有考生均按类别报考专业志愿,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情况下首先比较笔试成绩。

(二)免试录取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规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高校审核公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实后,可免试录取。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三)录取查询及公示

我院于12月5日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cemi.com)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及复查,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就读地址:马家田校区(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十二、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本次扩招录取新生学习采用弹性学制(3-6年),教学总课时为2500学时,最低毕业学分为150学分,学生修完最低学分方可毕业。根据退役军人等群体生源属性,分类定制人才培养方案,推行“1+X 证书”制度试点,对已持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习与培训成果的人员,实施课程(学分)置换。

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同时结合学生自身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加强过程考核和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不同群体学生,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教学标准,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运用,实施工学交替、半工半读,以及校企“双主体”育人、“双教师”授课等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十三、学费标准

学费:4920元/生.年

(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十四、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录取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十五、其它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三)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四)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咨询电话:0812-6250212、6250530

纪检监督电话:0812-6250731

学院网址:http://www.scemi.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sce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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