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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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09:24: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保证我院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技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院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招生代码:6273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弹性学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此次录取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处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处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务。教务处及相关二级院部联合设立单独招生考试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学院成立纪检信访组,专门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工程造价、食品营养与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物流管理、会计、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专业(详见附件1)。

2.2020年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500人。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考前安排

第十五条 扩招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填报志愿及考前安排

1.考生可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通过我院招生网高职扩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zslq.hbzy.edu.cn/dz202011/index.asp)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请考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防止出错。我院将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 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2.2020年11月19日后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扩招单招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8:30起开始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设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退伍军人考生须在考试时持退伍证及其复印件到考场,并交监考老师审验。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我校,由我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依据报考人数重新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按考试成绩录取。原则上某一专业考试人数达不到一定人数,该专业不再录取,报考该专业考生将调剂到相近专业录取。录取公示期间确定不报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按专业递补,如本专业无法递补将递补其他专业考生。同等分数按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项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经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遵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要回避当年的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院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十严格”、“十严禁”规定,落实主题责任,确保廉洁自律。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2-3329672

电子邮箱:hbzyjw999@126.com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咨询电话:0392-3352516,3338711

传 真:0392-3220686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bzy.edu.cn/

Q Q 群号:5257874

学院官方微信号:hbzyjsxywx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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