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要求,同时也为了保证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扩招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招生代码:638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雪枫校区: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
卧龙校区:南阳市卧龙路338号
第十条 办学理念:办学理念:坚持“崇德尚技 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设立扩招单独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扩招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讨论决定有关扩招单独招生工作事宜。下设考务、录取、督查、保卫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计划
一、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2、本次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两类,考生须按个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对应类别专业,对未按个人所属类别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A类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
B类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
二、本次我院招生计划800人,学习培养形式分为全日制和弹性学制。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二、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专业4200元/人.学年;艺术类6000元/人.学年。住宿费:卧龙校区550元/人.学年;雪枫校区750元/人.学年。弹性学制学生不收住宿费。
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志愿填报、准考证打印、考试与录取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一、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
1、报考我院扩招单独招生的考生,请登录“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志愿填报平台”(http://xsbm.nyca.edu.cn:8088/)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至11月15日18时。
3、报名时仅限报我院一所学校和1个专业,并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A、B两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
二、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
1.打印时间:11月18日8:00至11月20日18:00
2.打印网址:http://xsbm.nyca.edu.cn:8088/
3.打印方式: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按提示进行准考证打印。
第十六条 考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弹性学制类型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评,全日制类型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知识考试测评。
一、 职业适应性测试(弹性学制、全日制类考生均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面、语言组织、反应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职业素质。
1.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2.试卷分值:300分。
二、文化知识考试(全日制类考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基础知识。
1.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2.试卷分值:150分。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试实际操作:
1.获得过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过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市级二等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及以上的技能竞赛成绩。
四、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日期 | 时间 | 考试内容 | 学生类型 |
11月21日上午 | 9:00-11: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弹性学制类考生 全日制类考生 |
11月21日下午 | 14:30-16:00 | 文化知识考试 | 全日制类考生 |
第十七条 体检及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院招办组织录取。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1、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已参加高考体检的,以省招办提供体检信息为准。未参加高考体检的,经县级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具备录取资格。《体检表》入学报到时交所在院系。
二、录取原则
(一) 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的,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二)录取办法
1、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按照参加扩招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科目成绩,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学习形式及类别,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分为A、B两类,按照各不同类型所公布专业,不可跨类调剂专业,依核定的各类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录取。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弹性学制,所报的不同学习形式专业间,不可跨学习形式调剂专业,依核定的各类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 www.nyca.edu.cn/zsw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 考生相关待遇
通过我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其中退役军人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二十二条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大学园区
网址:http:// www.nyca.edu.cn E-mail:nyaczsk@126.com
咨询电话:0377-63393888 63393999 传真:0377-63393555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