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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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10:38:42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  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97个,为社会培养了  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2020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2020年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整个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报名资格。

(一)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七条 经研究,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230个。专业为检察事务(检察信息化方向)、检察事务(速录书记员方向)、司法助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物业管理、旅游管理。

第十八条 考生务必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访问http://zsjy.hnjc.org/dz/zy.html,填报志愿。

所有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在11月15日下午19:00访问zsjy.hnjc.org,查阅填报志愿完成学生情况。如考生所填姓名、身份证、电话错误,务必于11月15日晚上20:00前。拨打电话0371-69970111说明情况。

学院在志愿填报工作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或所填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匹配高招报名数据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九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全面考察个人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三)面试

1、考试内容:考察个人专业适应性和沟通应变能力

2、考试方式:面试。

3、试卷分值:100分。

第二十一条 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日程安排

11月21日考试 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其中,报考志愿中含有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除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外,要参加面试,其他考生只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

11月21日上午8:30-11:00

持身份证原件,在学院北门口领取准考证

11月21日下午13:00-14:30

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文化知识考试

11月21日下午15:00-16:00

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职业能力测试

11月21日下午16:30-18:00

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第二十三条 防疫要求

1、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学院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登记领取。

2、所有参考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经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点。

3、考试过程中发生偶发性或者突发性事件时,考生应当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和学院培养要求,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分ABC三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二)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录取遵循“专业清”的原则。先按考生类别分为ABC三类,每一类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队列内考生按照成绩排序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未能被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以上规则依次查看其他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情况,录满为止。对于按以上原则,未被录取至所报专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试专业志愿成绩计算办法

1、当根据“专业清”原则查看到不需面试的专业时,按照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考生录取成绩。

2、当根据“专业清”原则查看到需面试的专业时,按照文化知识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作为考生录取成绩。

3、填报志愿时,如某志愿选择“不填”,视同放弃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清”原则,不参加本轮专业志愿的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一)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可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下载zsjy.hnjc.org),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务必于2020年11月16日前(因涉及公示备案程序,故逾期不予受理),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可靠方式送学院,由学院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3、经核实审定的免试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将录取结果报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将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公示后,由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考生应诚信报考,如考生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编:451191

录取工作小组电话:0371—69970111(兼传真)、86151110

考务工作小组电话:0371—69970093

监督电话:0371-69970083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hnjc.org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方案中录取相关内容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考务相关内容由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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