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 200 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 号)文件要求,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把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工作考验和重大发展机遇,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努力为全国扩招百万作出积极贡献。结合办学特色、专业优势以及就业需求,我校部分专业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学校部标代码:13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2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 A、B、C 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乡村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202人,其中A类200人,B类800人,C类202人;全日制招生302人,弹性学制招生9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计划表。其中,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植保无人机应用)专业,学生前两年学费由合作企业资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推广方向)、动漫制作技术(移动UI设计)为联合办学专业,学生需在学费的基础上另外缴纳培训认证服务费,培训认证服务费由合作单位收取。旅游管理专业包含普通班、店长班;酒店管理专业包含普通班、冠名班、店长班、海乘班,其中冠名班的学生三年学费由企业资助。汽车营销与服务和空中乘务专业有身高限制,汽车营销与服务: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空中乘务: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身高170-185cm。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9:00 至 11 月 15 日 18:00
2、志愿填报系统平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
3、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danzhao.hnca.edu.cn/nzdz/login/index.do
4、考生通过登录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每名考生限报 1 所高校。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我校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 1 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考试科目为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志愿报考全日制教学考生参加两项科目考试,弹性教学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两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11月21日9:00—10:30。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1月21日11:00—12:30。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根据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和,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所有待遇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11月17日18:00时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教育厅备案,考生方可获取免试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条 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新招录的学生自2020年秋季学年开始按照新专科学费标准规定执行,文史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具体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有400元/年·生、600元/年·生、800元/年·生三个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学习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四条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校园前,必须主动出示你的健康码,刷本人二代身份证进校门、领取准考证,进入校园请全程配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排队等候时各考生前后左右均间隔1.5米,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无故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联系电话:(0371)62199001、62199002、62199003、62319666(兼传真)
学校网站:http://www.hnca.edu.cn
E-mail:zb13790@163.com
扩招咨询QQ群:107286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