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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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11:20:58

学校简介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前身为锦州铁路运输学校,是新中国首批8所铁路运输类专业学校之一。1958年到1962年曾升格为“锦州铁道学院”,举办本科教育; 2005年7月,学校由铁道部移交辽宁省人民政府,划归教育厅直属管理;2008年3月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 2013年10月被确定为首批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2017年获批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立项建设学校。2019年成功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

符合我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均可报考。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备注:以上人员需在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统一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已参加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方可在我校网站上报名。

二、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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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C类(退役军人)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D类(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2.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生)。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三、报名相关事项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扩招招生报名、资格审查、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进行操作。

(一)报名、缴纳考务费

1、报名、缴费形式:网上报名、缴费。

2、网址:http://www.lntdxy.com

3、报名、缴费时间:9月11日至9月20日(截止到9月20日16:00)。

4、缴费金额: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120元。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http://www.lntdxy.com查询。

资格审查查询时间:9月21日-9月22日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报名考生在9月23日至9月26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24小时开通)。

没有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扩招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总分:300分。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机考,题库2020年9月11日在学校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ntd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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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鉴于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做好防护。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考试地点: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学校扩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2.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到校参加复试,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3.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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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入学后的相关政策

1.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分类组织教育教学;多元培养模式,开展行动导向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学制灵活,部分推行弹性学制;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方式进行教学,放宽学业年限。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学校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2.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参加国家或省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相同。

3.学生毕业后按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学校负责推荐就业,不包分配就业。

4.如有C类(退役军人)和D类(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隐瞒自己报考条件,入学后学校将进行重新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学校将予以清退。

八、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2、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自主招生“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九、申诉及举报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416-3920578。

十、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电话:0416-3920766  3920767  3920768

                                     3920770  3920520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学校单独招生宣传网址:http://www.lntd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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