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1年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填报志愿
1. 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1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 110%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 填报方式。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1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4 月 15 日下午
17:00 期间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3. 志愿设置。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招生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市高招办为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招生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一)面向中职毕业生
1. 录取按照本科批次、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 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范围。
3. 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需进行专业测试的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录取时, 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1. 录取按照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 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 20 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划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范围。
3. 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需进行专业测试的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 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