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方式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7日至18日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测试项目分为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体育、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物流、葡萄与葡萄酒22个大类,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技能测试类别、适用专业见下表:
3.凡已参加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拟报考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项目类别,未报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录取。对于没有提出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类别要求的院校,考生在报考该院校时无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类别的限制。
4.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和时间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询。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必须履行报名手续,经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招生院校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