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通过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和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积极推进高职教育招生多元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高考”精神和严格规范的原则,以“以选拔愿意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目标,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领导、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与就业、教务、财务、纪检监察、党政办、后勤以及安全保卫等部门一把手组成的“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招办公室
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财务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考的相关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章程、工作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单招咨询工作;负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核对与公示;负责准考证的打印与发放;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数据汇总处理和录取信息备案;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负责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负责与省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制定安全保密细则;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和综合知识考试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命制、审核、制卷、保管和保密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考场安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场、停车场引导牌制作和布置;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监察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试卷转运等用车安排及调度工作;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紧急医疗救援措施的准备工作。
(6)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现场缴费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19个(含1个大类专业),总计划800人。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专 业 |
计划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30 |
3 |
5000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环境监察) |
20 |
3 |
5000 |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
20 |
3 |
5000 |
法律事务(环境法学方向) |
30 |
3 |
5000 |
法律事务 |
30 |
3 |
5000 |
环境工程技术 |
50 |
3 |
5000 |
工程监理 |
80 |
3 |
5000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方向) |
30 |
3 |
5000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 |
30 |
3 |
5000 |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 |
20 |
3 |
5000 |
园林工程技术 |
20 |
3 |
5000 |
计算机类(环境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170 |
3 |
5000 |
国际贸易实务 |
30 |
3 |
5000 |
市场营销 |
30 |
3 |
5000 |
工程造价 |
20 |
3 |
5000 |
物流管理 |
30 |
3 |
5000 |
文秘(公共关系与文秘) |
50 |
3 |
500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0 |
3 |
5000 |
社会体育 |
60 |
3 |
7000 |
单招计划合计:800 |
四、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各专业不分文理,男女不限;对口类考生不受原来专业限制。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资格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免试入学,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
六、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两部分,题型全部为选择题。除具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资格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缺考考生不计分,不计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绩。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目一张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
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中单科成绩为A等,该单科成绩按120分满分计;单科成绩为B等,该单科成绩按100分计;单科成绩为C等,该单科成绩按80分计;最终单科成绩按校考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绩的高分计。
2、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涉及时事、艺术、体育、历史和环境保护等内容。满分14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七、时间安排
1、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报考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于
考生可填报多个专业,共设两个志愿: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考生需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成绩进行录取。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一志愿相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
2、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安排
考生于
3、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
科目 |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
综合知识考试(笔试) |
4、考试成绩及录取查询时间安排
考生于
考生于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考试“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1、命题:由学院聘请专家,选聘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满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免试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
3、对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校考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绩的高分计)和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水平考试校考成绩排序;总分和文化水平考试校考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校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5、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6、男女比例不限。
7、学院纪检部门对单招考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检查。
十、学费标准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社会体育专业70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后,学院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院设有完善的贫困生助学制度,在国家助学金以外,还设立了6种奖学金,奖学金总金额70余万元/年。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2、曲格平奖学金:5000元/年·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4、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1000-3000元/人·次,每学年评定一次;
5、蓝天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9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6、单项奖学金分为科技创新奖、文明进步奖和实践成果奖,奖金额为500-1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注:①曲格平奖学金:曲格平,教授,环境科学专家,原国家环保总局首任局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创始人、名誉院长、
十三、毕业与证书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十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五、联系方式
校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政编码:066102
招生咨询电话:0335-7815777
传 真:0335-7815802
网 址:www.emcc.cn
微信号:emcczs
备注: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