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由高职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申报比例不得低于2020年总计划的50%,其中师范类、医药卫生类、体育类、公安类、艺术类等院校自行确定申报比例。招生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针对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必要调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可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可在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1所确认录取。未被录取(含不确认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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