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扩招报名及考试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扩招两百万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共选取11个专业参加本次高职扩招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专业名称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全日制 | A | 3 | 5 | 4200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 | A | 3 | 5 | 3700 |
工程造价 | 全日制 | A | 3 | 4 | 4200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全日制 | A | 3 | 5 | 42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全日制 | A | 3 | 4 | 4200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全日制 | A | 3 | 4 | 37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全日制 | A | 3 | 5 | 42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全日制 | A | 3 | 4 | 4200 |
移动应用开发 | 全日制 | A | 3 | 5 | 4200 |
材料工程技术 | 全日制 | A | 3 | 5 | 4200 |
药品生物技术 | 全日制 | A | 3 | 4 | 42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全日制 | C | 3 | 25 | 4200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 | C | 3 | 25 | 3700 |
工程造价 | 全日制 | C | 3 | 26 | 4200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全日制 | C | 3 | 45 | 420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全日制 | C | 3 | 26 | 4200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全日制 | C | 3 | 26 | 37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全日制 | C | 3 | 35 | 420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全日制 | C | 3 | 26 | 4200 |
移动应用开发 | 全日制 | C | 3 | 45 | 4200 |
材料工程技术 | 全日制 | C | 3 | 45 | 4200 |
药品生物技术 | 全日制 | C | 3 | 26 | 4200 |
【备注:1.移动应用开发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两个专业属于校企合作专业,除上表标注的学费外,还需缴纳5500元/年职业技能培养费,资料费300元/年(多退少补)。2.面向群体中的A类是指退役军人,C类是指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三、报名办法
登陆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系统(http://61.163.69.108:8080/collection/trans/pcStuLogin)进行志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2日9:00——11月15日16:00。(重要提醒: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若同时报考多个学校,省招办比对信息发现后将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11月18日10:00——11月20日,登陆我院单招考务系统http://61.163.69.108:9090/newlogi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职业适应力测试
(三)考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30——11:00
五、录取原则
(一)按类别(A类和C类)分别进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并列时,在未超出总计划的前提下,全部录取;如果录取超出总计划,成绩并列的考生全不录取。
(二)分类别按1:1.2划定分数线,进线考生根据其志愿,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专业已满,则以分数高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三)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若服从调剂,将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因此产生的缺额,依据分数高低依次增补。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并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
七、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技能竞赛成绩的赋分及其它加分办法
(一)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10分,中级工15分,高级工20分。
(二)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省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三)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
(四)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给予相关符合条件者加分。
(五)如有加分重复项,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六)材料提交办法
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竞赛成绩证书,须在2020年11月22日之前,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竞赛成绩证书扫描件,发到邮箱:zzyzb64961768@163.com。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招生咨询热线:0371-6496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