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 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其中:普通 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要求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 计划编制不分首选科目。
(1)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 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 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 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 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 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 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2)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 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 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 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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