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简章(河北、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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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15:55:50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

2021年,学校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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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参加2021年度高考报名;

3.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教师基本素质,志愿长期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中职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并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考务费。

考生可于4月9日以后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中职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考试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以专业技能实操方式进行。

(一)文化素质考试

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划定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上考生按不超过各省各类别招生计划140%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1.科目及分值

(1)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基础150分。

(2)电工与电子类: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

(3)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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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5月5日12时。考生可登录《中职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4.参考教材

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大纲》(2021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二)职业技能考试

进入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须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考务费。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类别选择一个工种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报考类别与工种对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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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18日;

考试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安排学校将通过《中职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对考生公布。

3.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5月22日12时。考生可登录《中职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4.考试大纲

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1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综合分,以综合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前划定本科控制线,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部合格,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素质*0.7+职业技能*6.5*0.3。

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本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高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

六、加分政策

(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100分。

(二)获得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80分;第4名至第10名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50分。

(三)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30分。

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获奖赛项与招生类别相对应的考生,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获奖证书原件于4月1日前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收件人:天职师大招生办,电话400-022-9678)。

七、新生入学复查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报考资格、文化课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八、待遇

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九、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本简章适用于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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