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录取方法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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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17:30:57

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专业。

更多关于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招考试的内容请查看>>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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