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单招录取原则及方法
(一)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要保持一致,按照国家职教改革有关精神,可适当提高中职毕业生的录取率。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鼓励高校设立专项计划录取。
(三)单招录取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行。(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3)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须公示5日无异议后,于4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4)4月10日前完成全省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四)特长生招生政策。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的高职院校,如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模式,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报考资格条件、体育或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内容。各高职院校要组织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进行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要完善专项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专项测试要进行全过程录像备案。体育运动队和艺术团的总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6‰,有关报考条件、专项测试办法等须在单招方案中公布。
(五)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六)社会人员录取及培养。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各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更多关于2021年湖南单招录取相关的内容请查看>>2021年湖南单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