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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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15:27:2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image.png2.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女生身高1.63—1.72米,男生身高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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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ncc.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提前招生报名端口,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四、校测安排

第一轮:拟定3月22—26日进行。

第二轮:拟定4月15—17日进行。

普通类专业校测拟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地点拟设在新街口校区。校测总分100分,60分合格。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校测。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1.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

2.录取总分共计2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校测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

1. 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

2.录取总分共计4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美术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要求达到150分。

3.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凡加分考生,须由我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合格标准及享受优惠类型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照顾录取。

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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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及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就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考核结果由招就处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5-85395131。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

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

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咨询地点: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行政楼107室

          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室

招生咨询电话:400-994-619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咨询QQ群:259823922

招生网址:zjc.ncc.edu.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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