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体育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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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6 22:57:42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我院高职单招工作安全稳定、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须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专业填报和缴纳报名费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csc.edu.cn/)“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输入14位高考考生号报名,完善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和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考专业确认和缴纳报名费;

(2)考生须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特别是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

(3)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结束后,将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学院官网(https://www.scsc.edu.cn/)上公示,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2021年高职高职单招考试。

2.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csc.

edu.cn/)“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体育专业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13:00-18:00

3.综合素质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13:00-18:00

()考试方式

考试由文化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个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办法

1.文化考试

(1)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普高类考生使用普高类试题,中职类考生使用中职类试题;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及评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3)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教学楼)

2.体育专业考试

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要求,对考生身体素质和体育专业技能进行考核,着重考核体育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满分100。学院统一制定评分细则和标准。

(1)考试内容:

身体素质考试:100米、立定跳远、平板支撑,每项满分20分。

专项技术考试:200米、400米、800米、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任选其一,满分40分。

(2)考试形式:现场测试

(3)考试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9号(综合训练馆及室外场地)

3.综合素质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行为举止、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形式:面试

(3)考试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教学楼)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合、相加之和即为综合分,作为录取依据。

1.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文化成绩×40%+体育专业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0%

2.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和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文化成绩×60%+体育专业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0%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生成绩的总体情况及有关规定,按照报考总人数的90%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参加文化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以及文化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规则

1.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运动训练专业依次按体育专业、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和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专业和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对各类各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一律不作调剂,全部调剂到统招同一专业的招生计划中。

(五)拟录名单公示及录取通知书寄发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具体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不再补录。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经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学校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无加分政策。

九、时间安排

2021年高职单招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内容

1

2021年3月4日8:00

至14日18:00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网上报名,选择学校。

2

2021年3月17日8:00

至20日18:00

考生登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csc.edu.cn/)“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完善考生信息,选择专业志愿,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3

2021年3月22日至26日

学院在官网上公示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4

2021年3月22日至27日

考生登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scsc.edu.cn/)“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5

2021年3月26日17:00前

免试生提交申请表

6

2021年3月27日

上午9:00-11:30

文化考试

7

2021年3月27日

下午13:00-18:00

组织体育专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8

2021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9

2021年4月2日17:00前

申请成绩复查

10

2021年4月3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1

2021年4月5日至9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2

2021年4月9日17:00前

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申请。

13

2021年4月9日

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14

2021年4月12日

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15

2021年4月16日

考生登录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16

2021年4月31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初(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申诉渠道

考生对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提出申诉。学院申诉电话:028-85110600,联系人:苟晓燕。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退档,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本章程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邮编:610043

网    址:https://www.scsc.edu.cn/

联系电话:028-85110054/85170702

咨 询QQ:3147416293   QQ群:104239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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