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13807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教育部评估“优秀”学校
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湖南省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一、学院简介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026亩。始创于1958年,2004年由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省卓越高职院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国家、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会计双师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省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省“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2058人。学院设会计系、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系、汽车工程系、现代物流系等6个系,开设专业(方向)23个。
学院弘扬“厚德强技、弘毅笃行”的校训精神,传承“雁行天下、自强不息”的学院精神,重质量,强管理,创特色,办学业绩显著: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学生技能竞赛、毕业设计、技能抽查合格率、毕业生就业率均稳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历年参加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7个、二等奖5个,省级一等奖73个、二等奖65个、三等奖617个。会计专业连续11年获省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连续6年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比赛,获全国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学院在湖南省70多所高职院校中综合排名第15位。财务会计类专业在“金平果”2020年首次发布的全国高职高专专业竞争力排行榜中名列榜首。多次评为省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二、报名办法
考生于3月8日—3月16日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按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学院代码:13807,填报专业时考生可根据个人意向同时填报1至4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根据生源特点将报名考生分为A、B、C、D四类,分类审核录取,具体分类情况如下:A类考生为普高应届高中毕业考生、B类考生为普高往届高中毕业考生、C类考生为中职、中技毕业生、D类考生为具备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毕业生、职高、中职、中技)毕业生。体育特长生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六名或地州级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前三名者,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艺术特长生须获得器乐、声乐等全国特长生考评7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地级市或自治州级以上表演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C类免试条件与符合D类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提供免试或特长生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扫描版3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ncgyzsb@126.com,并致电(占老师:18975441862)确认。以上C、D类考生请于3月19日中午12:00前将提交的资料原件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复审。审查通过的C类考生方可免试。审查通过的D类考生方能参加体艺特长专业测试,其准考证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报送资料详细要求见学院官网公布的单招方案)
五、准考证领取及考试安排
1、考试费标准:80元/生
2、缴费时间:2021年3月17日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19日(D类考生除外)
缴费及打印网址:http://pay.hnqnnet.com/。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及地点:3月20日。
上午:9:00—11:00 A类技能测试(面试);B、C类文化综合测试(笔试)。
下午:13:00—17:00 A、B、C、D类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考试地点: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考试科目:
A、D类考生:文化成绩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满分900分,如有补考,以第一次成绩为准)。B、C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笔试200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卷面总分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以上考生(除免试考生外)均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100分),面试主要考查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及动手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照专业大类不同要求分别进行。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按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的7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30%=录取总成绩。
2、各专业A、B、C类招生计划的确定方法:以A类的有效考生人数和B、C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各专业A、B、C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
3、D类考生总成绩不低于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60%,招生计划不超过上年度总计划的6‰录取。被录取体育特长生学费按所选专业学费标准全免,艺术特长生按50%收取,在校期间不服从管理,课程成绩不合格,不认真训练和比赛,取消该特长生享受的学费减免资格。
4、C类考生在校期间参加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和全省一等奖的学生可免试优先录取,就读同类专业按专业学费标准学费全免;获得全省二、三等奖、地级市或自治州一等奖的学生可免试录取,就读同类专业按专业学费标准50%收取学费。
5、预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考生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期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学院视同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并按成绩延录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