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106,江苏招生代码:1431。学院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我院坐落在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是江苏省第一所冠名“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校,具有63年办学历史,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文明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占地面积72.11公顷,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提前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六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提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院拟定2021年提前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所示,经过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注:以上专业均为三年制,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我院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九条 招生条件:江苏省内已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其中,报考我院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须达到5门及以上合格;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a: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b:双眼裸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等;c:无明显“O”型腿或“X”型腿;d: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皮肤病及慢性病史。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第十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日程安排:考生须在2021年3月9—11日17:00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我院门户网(www.tzpc.edu.cn)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流程填报我院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可以填报我院的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具体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十一条 校考考核办法:省考试院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10门科目成绩是参加高职提前招生的基础条件,合格门数达到5门及以上即可报考我院。
报考我院普通文理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校考,并以此成绩为准、结合省合格性考试情况,划定学院及相关专业分数线。文化素质校考以笔试的形式开展,主要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学科性内容,依据高中课程标准,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满分为300分。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无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校考,直接以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结合省合格性考试情况,划定学院及相关专业分数线。
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舞蹈技能校考,并以此成绩为准、结合省合格性考试情况,划定学院及相关专业分数线。舞蹈编导技能校考主要考核舞蹈基础素质,自备舞蹈曲目、服装等考试必须用品,满分为100分。无须参加文化素质校考。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报考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校考;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校考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注:以上考试均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安排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省教育考试院及学院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政策性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1至4条情形时,按照最高分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从“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文化素质、舞蹈技能校考成绩及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原始分计入考生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科目合格情况计入考生成绩,合格科目每门计1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计6分。
第十八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校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美术、音乐专业考生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舞蹈编导专业考生成绩=技能校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方法: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按照普通文理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四类计划数,分别确定进档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在同类别中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如填报专业分数均不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如部分专业计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中已经完成,将不再进行第二志愿招生录取。
第二十条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如各类考生总分相同,则去除政策性加分后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去除政策性加分后仍相同,则按照文化素质校考成绩(舞蹈编导按技能校考成绩)语文和数学之和、外语分别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省合格性考试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如再相同则对比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我院在提前招生批次组织的各项考试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医学类专业6200元,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苏价费【2002】369号)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生,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学院奖助体系完备,设有奖、助、贷、补、勤、减、免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奖学金、锦宸奖学金等各种奖励;设有各类社会助学金(最高达5000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省考试院组织合格性考试,学院组织校考的一种录取方式,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七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九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招生办网址:http://zs.tzpc.edu.cn、QQ群:883407105;QQ:1666395168、
微信公众号:tzpczb、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手机:15751155055
考生申诉渠道:0523-86055003、邮箱zsbtzy@163.com。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