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查询
4月30日后,联盟将联合测试总成绩在联合测试网站进行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进行查询。
八、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 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在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志愿时,“志愿1”必须填报中高职对口衔接专业或对口衔接专业大类中的专业,其次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否则将按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5月18日。
(二)普通对口录取原则
1.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即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例如:考生“专业1”不能满足,按照“专业2”检录,若“专业2”也不能满足,在“专业3”还有计划的情况下,按照“专业3”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3. 填报我校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考生录取模式参照我校第一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4. 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其中“2+3”直升考生须经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备案时注明“‘2+3’直升”,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否则将视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6. 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在填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志愿时,“专业1”必须填报中高职对口衔接专业或对口衔接专业大类中的专业,其余可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7. 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加分项目前三项的考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退役士兵、获奖的考生)。
8. 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特长生录取原则
1. 录取对象
(1)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考生: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
(3)艺术类特长生: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9级以上的考生。
2. 录取条件
(1)3月8日至4月9日期间,考生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906852779@QQ.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优先录取”资格。(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下载)
(2)考生须参加公办高职院校联盟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3)考生须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且填报有体育、艺术特长招生计划的专业。
3. 录取原则
(1)我校优先录取符合“特长生对口”招生对象的考生。
(2)录取顺序为: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再录取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其次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特长生(先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再特长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录取时按考生投档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如计划有剩余,则调整到普通计划录取。
(四)征集志愿
1.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至5月20日10:00。
2.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五)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7月中旬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及姓名。
十、重要提示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