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选拔对象:选拔身心健康、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学制、选考科目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 类别 | 招生 计划 | 学制/ 学历 | 选考科 目要求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小学教育(师范) | 普通类 | 20 | 三年/ 专科 | 化学 历史 技术 | 6000 |
学前教育(师范) | 普通类 | 25 | 三年/ 专科 | 不限 | 6900 |
第五章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9:00~2021年3月25日16:00。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要求为“P”等(含)以上)
3.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学考成绩赋分在192分(含)以上,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
5.只能报考一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