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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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3 14:53:39

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校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jxtcms.net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及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无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视为未达到高中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已办高考报名者,即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注意事项
2月20日~3月22日 考生报名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月23日~3月24日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3月25日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3月26、27日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3月28日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4月6日 成绩查询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月7日 公示拟录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月7、9日 提前缴费确认录取 学校招生处、财务处
4月16日 公布录取名单 学校招生网http://www.jxtcms.net
4月20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4月30日前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8月底 新生集中入校 凭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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