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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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3 15:34:38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号)及《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单独招生改革(以下简称单招),提高生源质量,拓宽生源渠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结合我院办学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进入我院学习。

我院的单招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领导下,由我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确保我院单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办、教务处、学工处、政治处、信息技术中心、监察室、党政办、保卫处共同参加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办公室内分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保卫组、综合组(招生办、政治处、信息技术中心、学工处、党政办),以保证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

学院2015年开设的大专专业(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安全保卫、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书记官、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会计与审计)均可报名

五、 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16-22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考生必须通过我院(http://www.jxsfjy.cn)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在网上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专业不可更改)等相关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322日前,我院负责对报考我院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报名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等)按DBF文件格式进行汇总。

2、信息比对审核:324日,将初审通过并汇总好的考生名单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审核。

3、公布合格名单:已报名考生于325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领准考证看考场:考生于327日携带身份证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准考证看考场。现场确认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20153 289:0011:00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20153 2813:0015:00

3、考核地点: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二)考核内容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科目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有特长者,可以优先录取。考生请穿好运动鞋及运动服参加体能测试。

七、 录取、报到和注册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二)录取、报到和注册

14 7日起在我院网站(http://www.jxsfjy.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47-12日,拟录取考生到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4 13-14日,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415日,打印录取新生名册,领取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5416日,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6420-24日,录取学生到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7、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院校。

八、 学生待遇

单招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考生毕业后可按规定参加有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考。

九、 违规处理

1.单招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招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说明

316-22

报名

考生在我院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22日前

初审

对报名考生资格初审,按要求汇总

324

信息比对审核

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报名信息比对审核

325

公布通过审核   考生名单

在我院网上公布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信审核考生名单

327

现场确认

领准考证

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领准考证看考场

328

考试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签订承诺书

考生签订纸质《诚信考试承诺书》

47

公示拟录名单

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7-12

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413-14

录取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415

打印录取名册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单招录取新生名册,领取录取通知书

416

公示录取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通知书

420-24

缴费 注册

录取考生缴费 注册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

电话:079183875391(毛、涂、熊老师)83875325(陈老师、童老师) 83875205(孙老师 毛老师) 83875259(传真)刘老师

网址:http://www.jxsfjy.cn   邮编:330013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7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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