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313。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1年对口招生专业和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学费以物价局最新备案为准。
二、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29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三、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 - 4月9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下,联合测试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申报,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对口招生的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4月9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对口招生考生4月21日9:00 – 4月24日14:00,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安排
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包括“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一)测试时间。
2021年4月24日 下午15:00-16:30。
(二 )测试方式。
对口招生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
(三)测试内容。
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文化素质,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相关知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测试采用标准化纸质答题卡答卷。
(四)测试地点。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考生在同一个区域(各市、县)参加测试为原则(以本校参加测试为主),考点设置在县级以上各生源中职学校(含社会考生),具体考点请查看联盟测试网站公告。
(五)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 考场。
(1)各考点开考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各考点根据需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2. 工作人员。
(1)考点单位对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2)考试当天各项指标正常且考前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方可从事考务工作。
3. 考生。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坚持体温检测。在考前14天,考生按学校要求,每日认真测量体温并记录。社会考生严格按社区要求做好体温检测。
(2)加强自我防护。在备考和测试过程中,做到戴口罩(除了核验身份过程)、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3)遵守考点纪律。考点设置侯考区、考试区,考生在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定,按时在指定区域内侯考,有序进入考场。
(4)按时参加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考前不聚集交流,考后尽快离开考区。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 应急处置。
备考和测试期间,考生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刻向学校或社区报告,并按规定要求就诊。
五、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对口测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二)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 附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1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5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24日期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
6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 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于4月19日--4月29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三)成绩查询。
4月30日,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
六、对口考生备案申报
所有报考我校2021年对口招生的考生需审查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报考考生(含“2+3”五年一贯制考生)必须向我校申报中职就读专业,未申报或申报专业不对口的考生不予备案和录取。
(一)与我校有协议的中职学校按规定格式将考生信息(含成绩)统一报学校招生与就业处。
(二)与我校未有协议的中职学校在校生(含三年级考生),以学校为单位,将考生的高考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中职就读专业、联系方式、成绩等以表子表格于5月4日15:00前报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纸质版盖中职学校公章寄送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
中职学校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的准确性负责;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校今年不接收在校生(含三年级考生)个人来校申报。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拟申报我校对口招生的社会考生,请携带本人高考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校申报,证件不齐者不接受申报。来校申报前,申报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拒绝来校申报。
社会考生申报日期:5月4日8:00-17:00;申报地点: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招生与就业处(综合实训楼一楼双创中心)。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对口考生备案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校的录取机会。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 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八、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5-18日。
征集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22日。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以联盟公布的联合测试总成绩为依据。
2.对口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附加分 — 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附加分高低顺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对口招生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规定的对口中职就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口招生专业如下:
高职招生专业 | 学制 | 对口中职专业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3 | 专业不限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 | 专业不限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专业不限 |
健康管理 | 3 | 专业不限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口腔修复工艺专业 |
中医康复技术 | 3 | 中医、中医康复保健专业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中医、中医康复保健专业 |
护理 | 3 | 护理、助产专业 |
助产 | 3 | 护理、助产专业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药学 | 3 | 药学类专业 |
中药学 | 3 | 药学类专业 |
药物制剂技术 | 3 | 药学类专业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药学类专业 |
药品经营与管理(高级运营电商) | 3 | 药学类专业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医药卫生类专业 |
5.对口招生中的“2+3”五年一贯制药学专业限招南宁市卫生学校与我校共同盖章备案的五年一贯制二年级考生,录取原则: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排序规则与录取原则第二点同。
6.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 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2) 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报考护理专业男生不低于162cm。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九、办学地点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联合培养方案》(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我校与以下5所中职卫生学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2021年对口招生录取新生的培养地点如下,考生填报对口志愿时应注意区分不同专业代码代表不同的办学地点。
序号 | 培养地点 | 专业 |
1 | 校本部 | 除护理、药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外的其他对口招生专业。 |
2 | 广西中医学校 | 护理、药学。 |
3 | 北海市卫生学校 | 护理、药学。 |
4 | 钦州市卫生学校 | 护理、药学。 |
5 | 南宁市卫生学校 | 护理、药学、口腔医学技术。 |
6 | 桂林市卫生学校 | 护理、药学。 |
十、重要提示
(一)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5— 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学校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
南宁市桃源校区37号(桃源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771 - 5616464 投诉电话:0771–560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