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559 号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一)招生对象:参加安徽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分类考试。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六、测试实施安排
(一)实施办法:
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 2021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组织进行。
1、校考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测试形式:线上笔试。
3、校考是否收费:不收费。
(二)成绩计算规则:
安徽省统考成绩占 40%,校考成绩占 60%(满分 100 分)。
(三)测试时间:
七、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详细时间安排节点
1、2021 年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考生登录 gkbm.ahzsks.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2021 年 4 月 17 日 9:00—11:30 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
3、2021 年 4 月 22 日 我校招生网公布符合参加校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4、2021 年 4 月 24 日-4 月 30 日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线上笔试。
5、2021 年 5 月 7 日 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6、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5 月 13 日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 试。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 2021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7、2021 年 5 月 17 日,我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考生信息,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十、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1、学生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纪律督查
1、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 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
5、本校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为:0551-63825399,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559 号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 http://www.hfbhxy.com
联系电话:0551-63825319 0551-6382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