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21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分类单招考试和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推进“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考核评价方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525 招生代码:5044
第四条 学校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 办。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 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 计划数 | 备注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单列类(往届民语言类考生) | ||||||
14525 |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300 | 128 | 110 | 60 | 2 |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兼 | 6000元/年 | 30 | 13 | 10 | 5 | 2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兼 | 6000元/年 | 30 | 10 | 15 | 5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兼 | 5500元/年 | 50 | 30 | 10 | 10 | ||
5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兼 | 5500元/年 | 30 | 10 | 15 | 5 |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兼 | 5500元/年 | 40 | 20 | 10 | 10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单列类(选考外语)5名、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10名 |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兼 | 6300元/年 | 30 | 10 | 15 | 5 |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兼 | 6000元/年 | 30 | 15 | 10 | 5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名,单列类(选考外语)10名、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5名 | |
500701 |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 3 | 兼 | 5500元/年 | 30 | 10 | 15 | 5 | ||
510307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3 | 兼 | 6300元/年 | 30 | 10 | 10 | 10 |
第五章 网上报名
第十一条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时间:
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
2.报名方式:考生必须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六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院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5日。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第七章 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社会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和要求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和往届民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2、录取规则。依据我院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2021年4月19日-23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7、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8、2021年4月27日,学院将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开始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六条 入学与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4、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5、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九章 组织工作
第十七条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五个工作组。
3、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十章 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 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3、本方案由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13619944168 刘老师15599791110
魏老师 13239942006 沙老师13899666103
联系电话:(0994)6808555 6803888
网 址:www.xjkjzyjsxy.com
5、纪检监察
联 系 人:王全志
联系电话:13109000837
附件: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8日-4月10日 | 考生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
4月12日 | 考生登录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面试名单及考试相关信息 |
4月13日 | 全天进行考试流程模拟演练 |
4月14日-4月15日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
4月19日-4月23日 | 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4日-4月25日 | 考生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上确认录取结果 |
4月30日后 | 办理考生相关录取手续、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