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中专和成人教育为两翼,中高职有效衔接,打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教育的通道,构建了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立交桥”。学院包括建工、城建、建材三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办学近50年来,始终坚持植根行业发展,人才培养对接产业发展,为新疆建设行业输送了近6万名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享有“新疆建设行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院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30余个高职专业,专业链与自治区建设行业产业链高度吻合。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和材料工程技术三个专业列入的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成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城乡规划、市政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动漫方向)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等6个自治区级专业教学团队,《建筑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建筑结构》、《建筑抗震》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6门,2个自治区技工院校重点专业。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及(园林工)考核站,承担着46个工种的鉴定任务,是新疆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重要基地;并分别与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两所重点大学合作,在学院设置了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函授站。
二、学院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1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直升专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学院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制录取政策,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直升专招生工作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包含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组织面试等具体工作。
三、直升专招生计划
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 名称 | 普通类计划 | 单列类计划 |
13562 |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56 | 44 |
420205 | 岩土工程技术 | 2 | 2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2 | 2 |
430704 |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2 | 2 |
440101 | 建筑设计(建筑动漫) | 2 | 2 |
440101 | 建筑设计 | 2 | 2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 | 2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2 | 2 |
440201 | 城乡规划 | 2 | 2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15 | 9 |
44040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 | 2 |
4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2 | 2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2 | 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15 | 9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2 | 2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2 | 2 |
四、直升专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4月10日前 | 收集报名资料 |
4月13日前 | 公布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
4月15日10点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
4月16日—4月18日 | 录取 |
4月19日—4月23日 |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7日前 | 上传平台招生院校报送工作总结并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考试院打印各院校录取花名册。 |
5月1日后 | 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五、直升专报名条件
1、已取得2021年自治区三校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六、直升专招生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4月15日10时(报名学生加QQ群796391807)
2、考试形式:线上综合素质评价面试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对考生要求:考生提前准备网络信号好的手机提前半小时加入线上会议,需将身份证放在旁边随时备查,在安静地方备考。
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对学校要求: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在考前熟悉和掌握评分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面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3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情况,须独立给分;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工作证件、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或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七、录取
1、成绩:采用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录取,原则上分数不低于180分。
2、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取中专就读期间语文、数学、一门专业课成绩(最高的一门)三门成绩和,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同等条件下,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9日—4月23日直升专录取考生名单在院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4、相关事项。2021年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三校生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1.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身体情况无法满足专业学习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按《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咨询电话:0991-4310021,0991-4319034,13999998770(庞老师)、13999912816(王老师)
地址: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工校区: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 528 号(新疆师范大学北侧),乘 61、63、56、302、506、 701 路公交车,在建设学院站下车或乘 BRT2 号线、BRT3 号线到师大站下车,向东100 米即到。
十、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共同监督。
(二)如需申诉,请拨打电话:0991-8750000(自治区教育考试院)、0991-4330229(学院纪检监察室)。
十一、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4月2日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