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1〕125号),现就做好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21年我院高职单招计划安排350人,其中普通类20人,单列类(选考外语)30人,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250人,单列类(往届民语言类考生)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单列类(往届民语言类考生) | 收费标准 (元/年·生) |
1 | 歌舞表演 | 3年 | 1 | 3 | 12 | 4 | 3100 |
2 |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 1 | 2 | 23 | 4 | ||
3 | 畜牧兽医 | 2 | 3 | 20 | 5 | ||
4 | 旅游管理 | 2 | 3 | 22 | 4 | ||
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1 | 2 | 23 | 4 | 2800 |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 | 2 | 19 | 4 | 3100 | |
7 | 学前教育 | 4 | 6 | 42 | 8 | ||
8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2 | 3 | 23 | 5 | ||
9 | 环境工程技术 | 2 | 2 | 22 | 4 | ||
10 | 护理 | 4 | 4 | 44 | 8 | 3500 | |
合计 | 20 | 30 | 250 | 50 |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三、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填报美术、音乐类专业志愿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或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的,或参加有艺术类招生资格的院校校考并取得成绩合格证书的均可。
六、考试
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5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实测成绩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合计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在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180分)以上,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5日—16日;
5.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2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高职单招招生工作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4月6日前 | 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
4月8日前 | 公布招生章程 |
4月8日10时—4月10日12时 | 考生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
4月11日12时—4月12日18时 |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数据库 |
4月14日—4月15日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
4月16日—4月18日 | 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
4月19日—4月23日 | 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4日—4月25日 | 考生在网上确认录取结果 |
4月27日前 | 招生院校报送工作总结并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考试院打印各院校录取花名册。 |
九、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2.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1. 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组织工作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高职单招招生相关工作。
2.高职单招监督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06-2110935
十二、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阿勒泰市迎宾路106号。
联系人:程老师、乔老师,联系电话:0906-2100875 2100878
十三、乘车路线
1.在阿勒泰火车站下车的同学,乘公交车在职业教育园区下车或者出站打的到职业教育园区下车,即到。
2.乘飞机抵达阿勒泰机场的同学,出站打的到职业教育园区下车,即到。
3.阿勒泰市区乘1路公交车职教园区站下车即到(火车站方向)即到。
十四、报到地点: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