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职业大学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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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1:00:01

第一章  总   则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通知》(新教函〔2021〕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在传媒与设计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等4个学院对20个专业开展单独招生。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三校毕业生)。

(二)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报考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要求。

(四)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广告艺术设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专业的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

(五)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3、需取得新疆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8日10时至4月10日12时。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报名必须留存电话且保持畅通。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入学后还需集中进行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空中乘务专业咨询电话:王海燕13565969351、孙文静13609987030。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考生可选择填报我校符合条件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21年单独招生20个专业,计划700名,学制均为三年。计划明细如下表: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计划数

传媒与设计学院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鉴定)

文理

5000

20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

文理

5000

15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

艺术

5500

15

550123

首饰设计与工艺

艺术

5500

15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艺术

5500

15

560215

传播与策划

文理

3960

40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43010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理科

3960

35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960

4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960

5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3960

50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理科

3960

35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500405

空中乘务

文理

9000

100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文理

3480

30

540101

旅游管理

文理

3480

30

540102

导游

文理

3960

35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文理

3480

40

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540201

餐饮智能管理

文理

3480

15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文理

3960

50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文理

3960

50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文理

3960

20

合    计



70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招考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成绩核算

(一)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二)线上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1年4月15日

(三)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包括基本素质题、文化素养题、职业倾向题、方法能力题。分值比例由学校确定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二、录取原则和要求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三)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四)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和往届民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六)根据上述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2021年4月19日-23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网址:http://www.xjvu.edu.cn)。

(八)2021年4月24日-25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九)高职单招确认录取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十)2021年4月27日,学校将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有关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四、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组织保障工作

为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第七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一)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网址:http://www.xjvu.edu.cn  

(二)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杨丽、再努热·艾合麦提

联系电话:(0991)3785349

(三)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庞建波

联系电话:(0991)3785320

    (四)传媒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周永启

  联系电话:13999857046

(五)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玛尔哈巴、郭鹏程

  联系电话:13579218829、13909931624

(六)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联系人:巩雪

联系电话:15899442062

    (七)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叶豪

 联系电话:1867218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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