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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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1:34: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 号)文件精神。我院2021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善单招招生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678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位于祖国西部边陲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2021年学院设有11个高职招生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宠物临床治疗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七条  招生对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1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其中南疆单列

计划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选考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合计



300

13

112

175

15

45

640101

旅游管理

3


2

23

25

5

10

6205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

20

25

5

5

630801

电子商务

3


2

23

25

5

5

510301

畜牧兽医

3


2

23

25


5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2

13

35


10

510104

现代农业技术

3



10

40


10

第五章 网上报名

第九条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 月8 日10:00点至2021年4月10 日12:00点。

2.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必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录取原则

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文化素质课程成绩为主进行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其中各语种考生文化素质课程成绩评价科目要求如下: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评价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评价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第十一条  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成绩排列顺序文史类、理工类均为: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4、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2021年4月 19日至4月23,在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6、2021年4月24 日-25 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kjzyjsxy.com)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7、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8、2021年4月27日,学院将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5月15日开始邮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二条   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四个工作组。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九章 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3、本方案由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咨询方式: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迪拉热18209088307  赵梦圆15090075578  阿布都热合曼13369085100

    联系电话:(0908)4223388

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东16院(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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