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 ★自治区首批获批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学院简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2000年6月改制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李克强总理2010年3月来学院视察时称赞:“二产园区办得好,学校办得好,很有特色”。2019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应用化工技术被确定为中国高水平专业(群)。 学院现有学生1.6万人,教职工659人,其中专任教师4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03人,副高以上职称133人;常年招生专业43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4个;学院现有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职业技能大师6人,自治区教学能手4人;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17项,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奖63项。学院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办学理念和“立足新疆,着眼南疆,面向二产,为兴疆固边服务”办学定位,形成了食品、化工、纺织、机电等专业群体系,为新疆培养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技能技术人才。 一、报名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届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考生。 三、成绩组成、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成绩由中职在读期间文化课总成绩(6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评价考试采用钉钉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值。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值300分。 (二)报名及考试 ① 4月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各中等职业学校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② 4月10日18时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考生《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份、学生成绩单(盖学校公章)、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符合免试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公示情况、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证明(盖学校公章)、考生本人当年的录取底册信息(盖学校公章)、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等材料统一报送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审查。我院将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推荐材料,一经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直升专资格同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③ 4月11日,审核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考生材料。 ④ 4月13日,在我院官网www.xjqg.edu.cn上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实名注册钉钉用户,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直升专招生考试面试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考生务必要通过实名手机号注册钉钉用户,扫码登录“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直升专招生考试面试平台”,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未按要求实名注册,或未填写信息,或信息不准确的将不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考试影响责任自负。 ⑤ 4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开始考试。届时考试须提前实名注册钉钉用户,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直升专招生考试面试平台”,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交。考试当天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网络信号畅通,全天登录钉钉用户,随时保持钉钉用户开启模式,考试当天及时接听考场呼入信号,考场连续2次呼叫未及时接通的考生,我院将在考试结束前再呼叫1次,如仍未接通,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面试,考生应试环境必须保持安静、明亮,连线接通后必须打开摄像头和语音功能,手持身份证正面放置摄像头前,同时保持正面面向摄像头不少于3秒,答题过程中必须坐姿端正,正面直视摄像头,独立完成线上面试。我院在核查考生身份信息与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信息不一致,或线上面试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处理。 ⑥ 4月16日-4月18日,依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⑦ 4月19日-4月23日,在我院官网www.xjqg.edu.cn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⑧ 4月24日,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传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www.xjzk.gov.cn)。 ⑨ 4月27日前,办理录取手续。 ⑩ 6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专业、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类型 普通类单列类1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353052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33030 3470201应用化工技术33030 4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3030 5440501工程造价33030 6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2020 7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2020 8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2020 9510205大数据技术33030 10540101旅游管理33030 11480402服装设计与工艺325205五、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3300元/年(理工类)、3000元/年(财经类)、2900元/年(文科类)。 2.住宿费: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 六、录取原则 学院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126号〕文件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中职在读期间文化课总成绩(6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面试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不予录取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直接录取。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获取MKH证书或中职阶段语文成绩较高者,语文成绩相同者则按照所学科目总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2.根据录取原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已被我院录取的直升专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六)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八、毕业证 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阿老师、胡老师、安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传真)、6850034、686080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21 |